银监会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 99号文) |
2014-04-30 |
近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99号文”),为信托业转型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并带来一系列政策利好。 文件内容涵盖以下十个方面:一是初步绘就信托业转型发展蓝图;二是明晰了受托人的勤勉尽责要求;三是强化了信托公司股东责任要求;四是严格规范了产品营销的四条标准;五是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精神;六是加强信托从业人员管理,严防道德及案件风险;七是清理非标准理财资金池业务,加强影子银行监管;八是确立信托公司“生前遗嘱”计划,建立恢复与处置机制;九是探索设立信托行业稳定基金,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十是明确转型方向,推动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 同时,“99号文”释放出六大“利好”:一是改造信贷类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模式,研究推出债权型信托直接融资工具。二是大力发展真正的股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设立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充分发挥信托工具的优势,拓宽产品线,完善盈利模式。三是鼓励开展并购业务,积极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推动产业转型。四是积极发展资产管理等收费型业务,鼓励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等业务,提高资产证券化业务附加值。五是探索家族财富管理,为客户量身定制资产管理方案。六是完善公益信托制度,大力发展公益信托,更好地推动信托业履行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