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信托制度优势 助力家族财富管理行稳致远 |
2018-10-23 |
近年来,我国信托业开始对家族信托普遍关注,并有了一定探索,但与海外成熟模式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信托业开始对家族信托普遍关注,并有了一定探索,但与海外成熟模式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用好信托制度服务家族财富管理需求,既是新时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切实需要,也是推动信托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向。 家族信托是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天然工具 信托制度与家族财富管理的结合具有悠久的历史,现代信托制度便是在十字军东征时期以“用益”方式处理士兵土地财产基础上逐渐演变形成的。经过数百年不断完善,信托制度对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形成了天然的独特优势,并在海外得到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 信托制度对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主要优势 随着现代金融体系不断发展,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工具日益丰富,其中信托制度具有五方面天然优势。 一是财产安全优势。“破产隔离”是信托制度的重要基础特征,也是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核心要求。家族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其他财产相隔离,有效防止其他财产风险向信托财产传递,从而起到财产保护作用。如果受托人自身出现风险,家族信托财产也会被新的受托人承接,不会影响财产安全。 二是财富传承优势。传承是家族财富管理的重要需求。受托人在委托人去世之后要忠实履行家族信托方案要求,将家族信托财产按约定进行管理或分配,从而达到财富代际传承的目的。 三是功能灵活优势。美国信托法权威斯科特曾言,“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委托人自由意志和实际需要,灵活设定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管理运用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权益保障、财富传承、子女教育、税务规划、家族企业治理以及家庭成员生活保障等各类功能。 四是隐私保护优势。家族信托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对委托人和受益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在财富传承环节,与遗嘱通常需要遗产认证相比,家族信托的保密性显然更高。 五是税收规划优势。在征收遗产税的国家,家族信托是最为常见的税收规划方式。由于家族信托财产已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委托人在家族财富传承时能够很好地规避遗产税。此外,家族信托在设立运行、财产安排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税收规划功能。 家族信托是发达经济体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主流模式 基于天然的制度优势,家族信托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达经济体已成为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的主要方式。著名的美国杜邦家族、洛克菲勒家族、默多克家族及中国香港的李嘉诚家族等众多富豪家族都运用家族信托管理家族财富。近年来,海外家族信托的发展呈现出多样化特征。 一是受托人类型多样。海外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可以是机构或者个人,也可以选择多机构或个人担任共同受托人。例如,美国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包括银行的信托部门、专业信托公司等专业信托机构,也包括律师等个人受托人。 二是信托财产类型多样。海外家族信托财产没有限制,只要该财产的所有权能够转移,就可以设立家族信托。随着委托人财富类型的多元化,目前海外家族信托财产包括存款、房地产、股票等有价证券、家族企业股权、专利或版权等知识产权、艺术品或其他动产等各种类型的资产,类型日益多样化。 三是家族信托模式多样。以美国为例,其家族信托模式包括可撤销信托(RevocableTrust)、不可撤销信托(IrrevocableTrust)、固定信托(FixedTrust)、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Trust)、防止挥霍信托(SpendthriftTrust)、永久信托(PerpetualTrust)等(如表1所示)。家族信托采取何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委托人意愿、财产类型和信托目的,多样化的信托模式也反映出家族信托功能的灵活性。 我国家族信托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近40年的发展,我国信托业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拓展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信托业开始对家族信托普遍关注,并有了一定探索,但与海外成熟模式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家族信托发展条件已基本具备 一是法制条件基本具备。国内的“家族信托”并非规范的法律定义,但业界普遍将其视为一种家族财产的法律安排。尽管还未有专门的家族信托法律制度,但对家族信托的制度规范已散见于现行法律法规。《信托法》为信托关系、信托当事人和信托财产等的规范提供了支撑,明确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物权法》《公司法》等对各类非货币形式的信托财产均有明确的约束和规范。银保监会针对资管新规制定的相关细则对家族信托进行了界定,并明确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 二是财富管理市场日趋活跃。目前国内家族财富管理业务参与者众多,尤其是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速,根据兴业银行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报告,截至2016年底,12家中资私人银行服务客户数量已突破50万人,管理资产规模近8万亿元。保险公司高端客户数量也在不断增长,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资产管理机构也越发重视高净值客户的开拓与维护,市场上各类家族办公室增长迅速。财富管理市场的活跃,为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 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已有初步基础 自2013年至今,经过个别信托公司率先试水,到众多信托公司积极跟进,信托业在家族信托领域开展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经验。根据《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7—2018》,截至2017年底,已有多家信托公司成立了专业化家族团队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国内存量家族信托的规模合计超过500亿元,存量产品数千单。相较于信托公司传统的资金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虽难以迅速贡献收入和利润,但一旦形成规模且顺利运行,将成为信托公司客户黏性最高、最稳定、最为长期可持续的业务类型。 家族信托对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也是未来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发展家族信托对信托公司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广阔的市场需求,信托公司只有围绕“受托人”的功能定位,坚持“受益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深挖信托制度本源价值,全方位提升自身实力,才能抓住未来家族信托发展的历史机遇。 |